第二章 业务范围

时间:2022-02-21 11:39:45

  第七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:本团体应当发挥提供服务、反映诉求、规范行为的职能作用,根据需要可从事下列活动:(一)宣传、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,加强思想政治工作,引导会员企业树立正确的荣辱观、利益观和法制观,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优秀建设者,展现新时代闽商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社会形象;(二)协调会员之间、会员与政府之间的关系,促进交流合作,发挥桥梁纽带作用;(三)发挥本团体整体优势,组织开展业务培训,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,帮助会员企业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;(四)开拓投资融资渠道,帮助会员增强自身发展潜能;开展招商引资、经济考察、经贸合作等领域的商务服务活动。宣传营商环境,搜集市场信息,促进两地经贸交流与合作;(五)适时组织会员企业参加国内外的项目考察、商务、联谊等活动,帮助会员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;(六)为会员排忧解难,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,向政府反映会员的合理诉求;(七)加强会员诚信自律建设,教育会员依法诚信经营,维护公平竞争和经济秩序,组织会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;(八)编辑刊物信息,加大宣传力度,发挥互联网线上功能,进一步提升本团体的社会影响力;(九)积极承办两地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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