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闽商快讯】友好交流合作框架协议在我会成功签订

时间:2019-11-14 08:20:09
  为加强欧洲创新创业会与烟台市福建商会的友好交流合作,11月2日上午,欧创会会长陈明红女士在烟台市委统战部卞春山科长陪同下,一行3人来我会参加签订仪式。我会会长吴福林、秘书长林梅、烟台市芝罘区政协副主席任卫光等代表我方出席框架协议签订仪式。友好交流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在商会会议室举行。
 
  首先,吴福林会长致欢迎词,对欧创会及市委统战部一行来我会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,并简要介绍了商会的基本情况。
 
  随后,陈明红女士介绍了海外欧洲的相关情况。她指出,欧创会是由欧盟人员及部分官方人员组成,是一个半官方的社会组织。目前拥有文化、商务、医疗、农业、教育等多个板块。要利用好欧创会与商会这两座平台,帮助国内企业远赴欧洲,寻找商机。要采取“走出去,引进来”的模式,走出国门,更多了解世界。下一步,欧创会将根据企业产业方向,进行精准对接,根据烟台企业的需求,深化对接培训,力争与国际接轨。
 
  根据平等互利原则,经双方友好协商,同意结为友好合作伙伴,并达成5项协议。协议明确了前期双方交流合作的内容与责任,涉及活动开展所需经费的承担等具体细节。
 
  友好交流合作协议,旨在促进欧洲创新创业会与烟台市福建商会在国际文化、文创建设、经贸发展、科技、人才培训等领域的交流合作。框架协议的签订,为双方以后的友好交流合作提供了依据和遵循。
 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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