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山东省民政厅《关于选树百家社会组织标杆的通知》要求,烟台市福建商会在5A社会组织的基础上,对照标准,积极申报。经过轮次筛选,我商会在烟台市众多异地商会中,一枝独秀、脱颖而出,日前被山东省民政厅选树为山东省社会组织标杆单位,在此表示热烈的祝贺!

此次社会组织标杆的选树,我会有幸成为烟台市众多异地商会中的佼佼者,也是山东省内除福建总商会外的另一家异地闽籍商会。


荣誉的取得,来之不易。既离不开上级领导和部门的关心支持,也离不开广大会员企业的共同努力,希望大家珍惜好、维护好。我们将以此为契机,再接再厉,按照标杆社会组织和5A社会组织的双重标准,强化党建政治引领功能,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,有效提升理事会决策质量,强化监事会履职效能,加大秘书处执行力度,不断提升商会正规化建设水平。